离婚法逐条解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与家庭成员
直接回答。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是家庭成员。 下面这份公开文书的案号是 (2025)川0703执2498号,只说明该案写成了什么,不能当成你的判决结果。
这条规则本身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与家庭成员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一份可以核对的公开文书
文书标题:章某;刘某离婚纠纷其他执行案。法院: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04-30。案号:(2025)川0703执2498号。
章某;刘某离婚纠纷其他执行通知书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5)川0703执2498号
刘某、章某:
刘某申请执行章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川0703民初514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2022年10月25日至2025年3月6日共计28个月生活费33600元,教育费11792.5(23585*50%)元,共计45392.5元。章某已支付17000元,故本次申请执行28392.5元。经本院强制执行,己从被执行人处扣划28718.38元,本院将此款支付申请执行人28392.5元,支付本案执行费325.88元。至此,刘某本次依据(2022)川0703民初514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5)川0703执2498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来源:文书查转载的公开裁判文书,检索入口 tob.wenshucha.com/cases。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摘录不是全文,证件号和电话已省略。文书如果没有写明引用上面的法条,本站不声称法院依据该条裁判。本站不编造案情,也不承诺与该案相同的结果。
读的时候注意什么
阅读提示:本规则界定近亲属与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摘录系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涉及生活费、教育费执行,与亲属身份认定无直接关联。查阅时请区分身份关系规则与执行程序,勿将执行金额误作身份认定依据。
你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 把结婚证、子女年龄、房产登记和已知债务写成一张清单。
- 对照上面的法条,看你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抚养、财产还是债务。
- 拿着清单打咨询电话 139-1010-9652,或在本站留言。先把事实问清楚,再决定登记还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