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逐条解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

2026-10-16 · 案号 (2021)豫0622民初1073号 · 淇县人民法院

直接回答。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强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按后面的条文请求撤销。 下面这份公开文书的案号是 (2021)豫0622民初1073号,只说明该案写成了什么,不能当成你的判决结果。

这条规则本身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一份可以核对的公开文书

文书标题:闫某1、侯某1撤销婚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淇县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2-02-22。案号:(2021)豫0622民初1073号。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大疾病。被告在结婚前即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结婚登记前被告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现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主张撤销婚姻,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依法应予以撤销,原告给付被告的彩礼款,被告应予以返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原、被告已同居生活三个月,本院酌情由被告返还原告彩礼45000元。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告闫某1与被告侯某1的婚姻关系;
二、被告侯某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闫某1彩礼款45000元;
三、驳回原告闫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侯某1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王 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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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注意什么

结婚须双方完全自愿,受胁迫可请求撤销。但本文书涉及的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同居财产可协议或由法院照顾无过错方判决。参考(2021)豫0622民初1073号,法院支持撤销并酌情返还彩礼。

你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1. 把结婚证、子女年龄、房产登记和已知债务写成一张清单。
  2. 对照上面的法条,看你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抚养、财产还是债务。
  3. 拿着清单打咨询电话 139-1010-9652,或在本站留言。先把事实问清楚,再决定登记还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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