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逐条解读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可撤销
直接回答。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一般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下面这份公开文书的案号是 (2013)丹民初字第00276号,只说明该案写成了什么,不能当成你的判决结果。
这条规则本身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可撤销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份可以核对的公开文书
文书标题:卢××与周××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丹凤县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13-10-18。案号:(2013)丹民初字第00276号。
本院认为,原告卢××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卢××负担。
审判长屈平审判员侯凤人民陪审员周安书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淡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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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注意什么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撤销,一般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13)丹民初字第00276号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该文书未涉及胁迫撤销婚姻的实体认定。
你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 把结婚证、子女年龄、房产登记和已知债务写成一张清单。
- 对照上面的法条,看你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抚养、财产还是债务。
- 拿着清单打咨询电话 139-1010-9652,或在本站留言。先把事实问清楚,再决定登记还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