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逐条解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地位平等

2026-10-17 · 案号 (2014)礼民初字第00900号 · 礼泉县人民法院

直接回答。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个原则和后面的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一起用。 下面这份公开文书的案号是 (2014)礼民初字第00900号,只说明该案写成了什么,不能当成你的判决结果。

这条规则本身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一份可以核对的公开文书

文书标题:强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法院:礼泉县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15-01-04。案号:(2014)礼民初字第00900号。

本院认为:原、被告依法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虽有矛盾,但并未致夫妻感情破裂,且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其离婚之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故判决如下:
驳回强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赵孝廉审判员:李高超人民陪审员:李珍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袁华

来源:文书查转载的公开裁判文书,检索入口 tob.wenshucha.com/cases。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摘录不是全文,证件号和电话已省略。文书如果没有写明引用上面的法条,本站不声称法院依据该条裁判。本站不编造案情,也不承诺与该案相同的结果。

读的时候注意什么

阅读提示:本摘录涉及夫妻地位平等原则,但法院裁判主要围绕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地位平等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离婚分割财产时需与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结合适用。

本案中,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离婚请求,未涉及财产分割。若进入财产分割阶段,应关注平等原则的具体适用。案号:(2014)礼民初字第00900号。

你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1. 把结婚证、子女年龄、房产登记和已知债务写成一张清单。
  2. 对照上面的法条,看你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抚养、财产还是债务。
  3. 拿着清单打咨询电话 139-1010-9652,或在本站留言。先把事实问清楚,再决定登记还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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