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件事
诉讼离婚怎么走,法院根据什么判
直接回答。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要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方不同意,不等于不能判离;证据不足,也不等于一定判离。
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写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前先核对的事实
- 结婚登记是否有效,还是根本没有领证
- 是否处在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对方是不是现役军人
- 子女年龄是否不满两周岁、是否已满八周岁
- 房子、存款、债务各有什么线索,而不是只写“依法分割”
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才解除。一审不服可以上诉的,上诉期内还没有生效,不能拿着未生效判决去再婚或过户。
到哪个法院起诉,一般看被告住所地;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看经常居住地。具体以《民事诉讼法》和立案窗口的要求为准,本页不另编管辖条款。
法条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页不引用未经核对的裁判文书。咨询电话 13910109652。个别结果取决于证据,本站不承诺判离、多分财产或拿到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