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知道的1000件事

协议离婚是不是必须两个人都到场

2026-10-16 · 案号 (2020)渝0108行初147号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直接回答。协议离婚要双方自愿、书面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里要写清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 下面这份公开文书的案号是 (2020)渝0108行初147号,只说明该案写成了什么,不能当成你的判决结果。

这条规则本身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份可以核对的公开文书

文书标题:王伟吴青与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0-12-22。案号:(2020)渝0108行初147号。

本院认为,王伟、吴青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7月3日共同到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属自愿离婚,并提供了包括吴青户籍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所四段四公里街364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在内的需提供的相关材料,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按照法定程序为其办理离婚登记并当场颁发离婚证,未告知起诉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王伟、吴青于2019年7月3日就知道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行政行为内容,王伟、吴青起诉期限应自2019年7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至2020年7月4日。现王伟、吴青于2020年9月2日具状提起本案行政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王伟、吴青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应予裁定驳回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王伟、吴青的起诉。
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苏昌伟
人民陪审员  胡 涛
人民陪审员  唐园园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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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据(2020)渝0108行初147号,王伟、吴青共同到场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按程序发证。

协议应载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该案中双方共同到场并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当场颁证。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另有规定。

你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1. 把结婚证、子女年龄、房产登记和已知债务写成一张清单。
  2. 对照上面的法条,看你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抚养、财产还是债务。
  3. 拿着清单打咨询电话 139-1010-9652,或在本站留言。先把事实问清楚,再决定登记还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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