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知道的1000件事

撤回离婚申请之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2026-10-17 · 案号 (2021)京01民终11680号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直接回答。登记离婚有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要亲自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诉讼离婚没有这个登记冷静期。 下面这份公开文书的案号是 (2021)京01民终11680号,只说明该案写成了什么,不能当成你的判决结果。

这条规则本身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份可以核对的公开文书

文书标题:肖娟等与厦门云暄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与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2-03-07。案号:(2021)京01民终11680号。

本院认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肖娟以其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50%份额为由,起诉要求排除杭州鑫瀛公司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其该请求的成立,需以其对涉案房屋的实体权利能够排除杭州鑫瀛公司对涉案房启动的执行程序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京03民终16441号民事判决可知,因五矿公司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中融万通公司受让五矿公司对张永君的主债权时,对于涉案房屋的抵押权一并受让取得,该判决确认中融万通公司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960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至第四项确认的债权范围内就北京市海淀区半壁街南路18号A201房屋拍卖、变卖等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杭州鑫瀛公司以上述判决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系基于担保物权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因担保物权具有足以对抗所有权的优先效力,即使肖娟对涉案房屋享有按份共有的权利,其权利性质亦不足以排除杭州鑫瀛公司实现对涉案房屋的优先受偿权。一审法院对于肖娟要求终止涉案房屋强制执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因本案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对案外人权利状态的确认以其能够排除强制执行为必要,而即使肖娟对于涉案房屋享有共有权利,亦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故肖娟要求确认对涉案房屋享有50%份额的上诉请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本院亦不予支持。肖娟……

来源:文书查转载的公开裁判文书,检索入口 tob.wenshucha.com/cases。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摘录不是全文,证件号和电话已省略。文书如果没有写明引用上面的法条,本站不声称法院依据该条裁判。本站不编造案情,也不承诺与该案相同的结果。

读的时候注意什么

撤回离婚申请后,法律未规定再次申请的等待期。登记离婚需经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须亲自申请发证,否则视为撤回。诉讼离婚无此冷静期。

再次申请的时间取决于具体程序,建议咨询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本文所引执行异议之诉案例与离婚申请无关,仅供参考。

你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1. 把结婚证、子女年龄、房产登记和已知债务写成一张清单。
  2. 对照上面的法条,看你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抚养、财产还是债务。
  3. 拿着清单打咨询电话 139-1010-9652,或在本站留言。先把事实问清楚,再决定登记还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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